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7号令)、《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1〕第34号公告)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变更程序》和《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投入品评估程序》,现予以发布,并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附件:1《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变更程序.doc
2.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投入品评估程序.doc
国家认监委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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