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机产品获证企业:
新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19630.1~4-2011)和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2011版)将于2012年3月1日开始实施,请您处予以重点关注,新版标准和新版规则部分变化如下:
1、认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认证信息,不得提供任何虚假的信息,一经发现将撤销或不予颁发认证证书,且5年之内不得提出认证申请;
2、所有证书到期之前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否则,原证书到期而未获得再认证证书需要重新转换;
3、认证基地的所有产品都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委托人为认证机构;认证基地的水质、土壤和空气都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委托人为申请认证企业;(大气的委托人可以不是申请认证企业);
4、新申请认证企业的转换期无特殊原因不允许缩短。
5、新申请认证的企业和再认证的企业如果存在轮作的话,需要提供有机产品规划;
6、新申请认证企业,第一年不允许在产品包装上使用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
7、对季节性轮作的产品,在产品生产的每一季都要进行现场检查;
8、产品标志实行唯一性编码制,不允许自行印刷标志,每一枚标志都有可查询的唯一编号;
9、投入物附录发生变化,不在附录内的投入物不允许使用;
10、 畜禽饮用水检测标准按照GB5749执行;
11、 认证产品目录外的产品暂不受理。
以上情况,望大家认真阅读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以免影响认证申请和证书的使用。
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