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认证的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申请的条件:

1认证委托人及其相关方应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其生产、加工或经营的产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应拥有产品的所有权

2认证委托人建立并实施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申请认证的产品应在认监委公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枸杞产品还应符合《有机枸杞认证补充要求(试行)》的要求。

4认证委托人及其相关方在五年内未因以下情形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1)提供虚假信息;

2)使用禁用物质;

3)超范围使用有机认证标志;

4)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

5认证委托人及其相关方一年内未因除4所列情形之外其它情形被认证机构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6认证委托人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认证委托人应至少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1)认证委托人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的复印件。

2)认证委托人及其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基本情况:

①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不是直接从事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的认证委托人,应同时提交与直接从事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者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复印件及具体从事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②生产单元/加工/经营场所概况。

③申请认证的产品名称、品种、生产规模包括面积、产量、数量、加工量等;同一生产单元内非申请认证产品和非有机方式生产的产品的基本信息。

④过去三年间的生产历史情况说明材料,如植物生产的病虫草害防治、投入品使用及收获等农事活动描述;野生采集情况的描述;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饲养方法、疾病防治、投入品使用、动物运输和屠宰等情况的描述。

⑤申请和获得其他认证的情况。

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坐标、地块分布、缓冲带及产地周围临近地块的使用情况;加工场所周边环境描述、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4)管理手册和操作规程。

5)本年度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计划,上一年度有机产品销售量与销售额(适用时)等。

6)承诺守法诚信,接受认证机构、认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执行有机产品标准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相关要求的声明。

7)有机转换计划(适用时)。

8)其他。

 

*①产品的所有权是指认证委托人对产品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②范围是指认证范围,包括产品范围、场所范围和过程(生产、加工、经营)范围。其中产品范围是指有机认证涉及的产品名称和数量;场所范围是指认证的所有生产场所、加工场所、经营场所(含办公地、仓储),包括生产基地和加工场所名称、地址和面积或养殖基地规模,以及加工、仓储和经营等场所;过程(生产、加工、经营)范围是指有机生产、加工、经营涉及的生产、收获、加工、运输、储藏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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