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获证组织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获证组织应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认证机构通报以下信息:
(1)业务、地点、组织机构变化等情况的信息(及时通报);
(2)顾客投诉的相关信息(每三个月通报一次);
(3)组织的体系文件、服务目录信息的变化;
(4)有严重信息技术服务事故的信息(及时通报)
(5)其他重要信息。(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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