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发布了最新版欧盟有机标志使用指南。该指南明确说明其性质为欧盟农业总司(DG AGRI)发布的技术性工作文件,本身不具有直接法律约束力,但欧盟有机标志的使用合规性仍须严格依据《Regulation (EU) 2018/848》第33条及其附件 V 执行。

本次更新未对欧盟有机标志的整体设计、比例、最小尺寸等技术参数作出实质性调整,但进一步强化并澄清了标签合规使用的关键要求。我们在此特别提醒相关企业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欧盟有机标志时,必须在同一视觉区域内标注认证机构代码(格式如 AB-CDE-999),并按照法规要求规范排布;
2.再次强调必须同时标注农业原料来源,可使用“EU Agriculture”,“non-EU Agriculture”,“EU/non-EU Agriculture”,或在全部原料来源于同一国家时直接标注国家名称;
3.农业原料来源标注在字体大小、颜色及醒目程度上,不得超过产品名称,以避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4.欧盟有机标志作为不可更改的官方标识,不得变形、叠加其他图形或文字,不得侵占规定的留白区域;
5.在包装或印刷条件受限的情况下,可使用黑白或单色版本,但应确保标志与背景具有足够对比度,保持清晰、可识别。
欧盟有机标签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重要合规要素,标签使用不规范可能直接影响产品合规性、销售文件签发及市场准入。建议企业在包装设计、更新标签或更换设计公司前,提前核对相关法规要求,并与认证机构沟通确认。
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欧盟有机法规及配套指南的最新动态,及时为企业提供合规解读与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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