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程序 | 认证要求摘要(以有机产品认证相关法律法规全文为准) |
第一步 认证申请 | 一、受理的条件: 1.资质与产品合规要求:认证委托人及其受委托方(生产 / 加工 / 经营方)需取得适用的行政许可,产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认证委托人拥有产品所有权,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2.管理体系要求:认证委托人需建立并实施符合 GB/T 19630《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 的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产品范围要求:申请认证的产品需在国家认监委公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若为枸杞产品,还需额外符合附件 6 的特定要求。 4.证书与信用记录要求:近五年内,认证委托人及其受委托方未因以下情形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或有机转换认证证①提供虚假信息 ②使用禁用物质 ③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④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 近一年内,申请认证的产品及其生产 / 加工场所未因除上述外的其他情形被撤销证书。 5.信用要求:认证委托人及其受委托方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信用中国” 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有机产品申请应提交的 材料: 1.合法经营资质文件:认证委托人及其生产、加工或经营的受委托方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2.有机生产 / 加工 / 经营基本情况 3.区域与环境描述文件:生产单元区域范围描述(含地理位置坐标、地块分布、缓冲带及周边地块使用情况);加工场所周边环境描述、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4.管理体系文件:符合 GB/T 19630 要求的管理手册和操作规程。 5.守法诚信声明 6.有机转换计划(适用时):若产品处于有机转换期,需提交有机转换计划。 7.产地环境证明材料:产地环境质量监(检)测报告或监(检)测结论等有效的符合性证明材料。 8.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
第二步 申请材料审查 | 认证机构对认证委托人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通过申请评审的签订认证合同,不予手里的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
第三步 现场检查准备 | 1.检查组组建要求:每个检查组至少包含 1 名认证范围内的专职检查员。不能连续 3 年及以上委派同一检查员实施检查。 2.检查任务书下达要求:在现场检查前需向检查组下达检查任务书,内容包括:检查依据、查范围、检查组与时间、检查要点。 3.检查通知与计划:机构需向认证委托人出具现场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安排。检查组需制定书面检查计划交委托人确认。 4.检查时间安排:现场检查时间应安排在申请认证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易发生质量安全风险的阶段。 5.机构应提前5日将认证委托人及生产单元、检查安排等信息报送到认监委“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 |
第四步 现场检查实施 | 1.认证依据:GB/T 19630-2019 《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 2.检查组依据认证 依据对认证委托人进行现场检查,合适所提交文件和资料的一致性,确认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与认证依据的符合性。 3.样品检测:依据国家认监委发布检测指南和现场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需检测的项目。 4.产地环境质量状况检查:加工用水不应遭遇检查日期前的12个月,其他类监测(检测)报告时间不应早于监测日期前24个月。 5.有机转换检查(存在时) 6.投入品检查:允许使用GB/T 19630附录中列出的物质。 6.检查报告 |
第五步 认证评定和颁发证书 | 一、符合要求的认证委托人颁发认证证书。 二、如下情况不予批准认证: 1.诚信与信息问题:①提供虚假信息、不诚信的。②同一批产品同时在两家(含)以上认证机构重复认证的。 2.管理体系问题:①未建立管理体系,或已建立的管理体系未有效实施的。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不符合项纠正和 / 或纠正措施,或提交的纠正措施未满足认证要求的。 3.信用与合规问题: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信用中国” 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录的。②一年内出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 4.检出禁用物质与环境问题:①生产、加工或经营过程使用了禁用物质,或受到禁用物质污染的。②产品检测发现存在禁用物质的。③经检测(监测)机构证明产地环境受到污染的。 5.产品与流程问题:①申请认证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 或技术标准强制要求的。②存在认证现场检查场所外进行再次加工、分装、分割情况的。 |
第六步 证后监督管理 | 1.例行监督与不通知现场检查:机构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对5%的获证组织进行一次不通知现场检查,未使用认证 编制的检查比例不低于10%。 2.抽取获证的有机产品进行检测:①不通知检查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情况至少选取一个获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②流通领域的获证组织抽样比例不低于10%且每家获证组织抽取不少于一种有机产品进行检测。 3.认证证书、认证标志、销售证和有机码:证书有效期最长12个月。销售由获证组织交给购买方,获证组织应保存已颁发销售证的复印件。 4.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和恢复:参见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5.信息通报:获证组织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机构通报相关信息,认证机构应按规定向认监委报送相关信息。 4.再认证:获证组织应至少在证书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想认证 机构提出再认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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