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农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在北京组织召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座谈会。会上提出,停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启动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引发关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关于改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11 月 20 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座谈会。
会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表示,一项制度的推行,不可能一蹴而就,也要稳妥推进。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停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是停止而不是取消,主要是涉及到下一步法律衔接的问题。部里尽快下发停止无公害认证工作的通知,着力强化对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公众的宣传和引导,积极稳妥做好停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后的妥善安排,实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与合格证制度平稳对接。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对接,同时更要有自己的作为。
2.在全国范围启动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
六个试点省要总结梳理好典型经验,明年将召开农产品合格证现场会,把全国各省聚集在一起学习试点经验。在近期对浙江、陕西、山东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个问题,当前的农产品合格证形式五花八门,统一形式将会是下一步探讨的重点。三品一标的证明应该作为天然的合格证的证明,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有效期内要与合格证制度做好衔接。
3.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让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充分了解合格证制度以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转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政府的考虑,进而推进合格证制度,在社会上形成使用合格证、查看合格证的良好氛围。推动农产品向绿色、有机更高水平的发展,但绝对不能降低绿色、有机的标准。
4.加强监督管理
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的改革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衔接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力争共同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合格证制度实施。
5.将合格证制度纳入法律规定
明年将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以来,征集各地意见,组织召开研讨会等做了大量的工作,已有相对成熟的修改思路,将合格证制度纳入进去,以及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纳入进去,进而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要转变意识,在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同时要树立第一责任是监管的意识,要落实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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